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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查封被执行人财产,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
  发布时间:2021-02-01 15:25:44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涉及22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非诉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,现场勘查并查封了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所有的矿石产品,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。

申请人王某某、刘某等22人为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矿石生产线工人,因企业经营出现问题,拖欠22名工人工资共计79.1095万元。王某某等22人在向企业索要工资无果后,向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作出劳动仲裁后,被执行企业仍未履行支付劳动者工资义务。随后,王某某等22人依据劳动仲裁文书分别向本院提起行政非诉,并依照法律申请执行。

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立案后,立刻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究,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。

1月26日,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线索,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矿区进行了现场勘查,并对矿区内的硅石予以查封,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。

执行法官提示:年关将至,疫情当前,虽然企业生存不易,但仍然要遵守法律,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。

 
责任编辑:综合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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